|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于近日在京联合发文,将在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行业推行使用税控收款机。经济发达地区3年左右、其他地区5年左右,将基本普及使用税控收款机。
国税总局征收管理司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凡从事商业零售业、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适合使用税控收款机系列机具行业,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具体推行适用行业及“具有一定规模和固定经营场所”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
四部委在文件中明确,税控收款机的购置费用由纳税人承担。但这位人士透露,为鼓励纳税人使用税控收款机,国家将对税控收款机的购置使用者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并将根据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需要,对索取发票的消费者实行发票有奖办法,所需奖励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具体政策和办法,财政部将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对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国家将提高“门槛”,加强管理。这位官员特别指出,生产企业的注册资金必须在3000万元以上,具备自主研发、规模生产能力和可靠的销售服务网络。信息产业部将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通过资质审查企业,须向国家质检部门提出生产许可申请,由质检部门进行生产条件审查、产品质量检验后颁发证书。凡通过资质审查并取得税控收款机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可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组织的产品选型招标。中标的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不多于10家。
据悉,税控收款机的推广应用,将采取统一标准、生产许可、政府推广、分步覆盖的原则实施。所有税控收款机在使用前,要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实施税控初始化。
这位官员强调,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是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强化税源,保障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举措。同时,推行税控收款机又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涉及国家的利益,也涉及纳税人的利益。因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要组成由税务、质检、信息产业、财政等部门参加的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出本地区的具体的实施方案,协调、指导、监督推行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税控收款机推行应用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用户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为了贯彻落实好联合通知,四部委还将按照各自的分工,分别就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的资质审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领等具体问题,以及推广应用实施工作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出台配套措施。与此同时,生产厂家申领生产许可证涉及检测、检查等一系列手续,也需要一定周期。这位官员表示,税控收款机的正式推广应用预计会在今年下半年适当时机开展。届时有关部门还将召开专门会议作出具体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