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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
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 18/03/2004 公布:
(證券代號: 08285)

年結日 :31/12/2003
貨幣 :人民幣
核數師報告 :無保留意見
季度報告如經審閱, 其審閱者為 :不適用

注意:

此業績公佈表只載有發行人正式業績公佈的摘錄資料,應與詳細的業績公佈
一併閱覽。創業板網頁(http://www.hkgem.com )載有正式的業績公佈。

(已審核) (已審核)
本期間 對上一個同期期間
由 01/01/2003 由 01/01/2002
至 31/12/2003 至 31/12/2002
RMB'000 RMB'000

營業額 : 202,628 152,462
營業盈利/(虧損) : 57,902 47,250
財務費用 : (2,502) (4,472)
應佔聯營公司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應佔共同控制個體之盈利/(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稅項及少數股東權益後之盈利/(虧損) : 51,589 39,260
相對上期之百分比增減 : +31.40 %
每股盈利/(每股虧損)
基本 (元) : 人民幣 0.137 人民幣 0.112
攤薄 (元) : 不適用 不適用
非經常性收益/(虧損) : 不適用 不適用
扣除非經常性項目後之盈利/(虧損) : 51,589 39,260
末期股息 (每股) : 人民幣0.03 無
(如有其他形式可供選擇, 請註明) : 不適用 不適用
末期股息之截止過戶日期 :16/04/2004 至 17/05/2004 #
股息應付日期 : 30/06/2004
週年股東大會之截止過戶日期 :16/04/2004 至 17/05/2004 #
本期間之其他分派 : 無
其他分派之截止過戶日期 : 不適用
(# 包括首尾兩天)

公司代表
深圳市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簽署 :
姓名 : 徐振權
職位 : 公司秘書

責任聲明

本公司於本表格日期的董事(「董事」)謹共同及個別就本業績公佈表所載資料
(「資料」)的準確性承擔全責,並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與
確信,該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準確完備且沒有誤導成份,此外也沒有遺漏任何
其他事項以致本表格的資料不準確或產生誤導。董事知道聯交所對有關資料
概無任何責任,並承諾就聯交所因此等資料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蒙受的一切
損失而對聯交所作出賠償。

備註:

1. 上市日期

本公司股票已於二零零三年十月十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創業板(“創業板”)上市。

2. 編制基準

本公司於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
法在中國註冊成立為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並且符合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
之會計標準(統稱(香港公認會計原則))及香港公司條例之披露要求。財
務報表是按歷史成本基礎編制的。

3. 營業額及收益

2003 2002
營業額    人民幣'000 人民幣'000
產品銷售
EIP板級產品   121,803 88,428
EIP殼級產品   74,338 60,985
遙距數據模組   6,487 3,049
--------- ---------
總營業額        202,628 152,462
--------- ---------
其他收益
增值稅減免    7,815 8,723
利息收入      388 391
政府補貼 3,964 1,880
其他 716 326
--------- ---------
總其他收益   12,883 11,320
--------- ---------
總收益    215,511 163,782
=========== ===========

4. 所得稅
本公司位於深圳經濟特區,應繳納15%之企業所得稅。根據中國相關所得稅
法規,本公司自首個應課稅年度起的兩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並於其後三年
穫稅項減半優惠。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為本公司之第五
個應課稅獲利年度,因此,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免繳企業所得稅。

本公司屬下分公司位於國內不同城市,於有關期間按15%至33%不等的應
課稅溢利繳納企業所得稅。

2003 2002
人民幣'000  人民幣'000

中國所得稅本年度撥備 3,811 3,518
========= =========
附註:

由於本公司於香港並無應課稅盈利,故並無就香港利得稅撥備。

5. 每股盈利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每股基本盈利, 乃按股東應佔溢利約
人民幣51,589,000元 (二零零二年:約人民幣39,260,000元)及年內已發行
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377,500,000(二零零二年:350,300,000股)普
通股計算。

由於年內並無攤薄的事宜,故此並未呈報截止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三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的每股攤薄盈利。

6. 股息

董事建議向所有於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七日名列股東名冊的人士,派付每股
普通股人民幣0.03元之末期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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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辦事處
電話:(852)2375-5858
傳真:(852)2375-7238
聯絡人:徐振权
電郵地址:sz.davidtsui@evoc.cn

深圳辦公室
聯繫人:時超 -- 董事會秘書
電話:(86)755-86255998
傳真:(86)755-86255995
電郵地址:sz.shichao@evoc.cn